再更久、更久以后,有另一个男人,将全部的身家财产、健康报告等等双手捧上,诚意十足要求严君临将他们家的女孩嫁给他。
男人看都不看一眼,仅仅问了他一句:“会唱小情人吗?”
“啊?”那是哪年代的歌?清末民初?
男人说,要娶他们家的女孩,只有一个条件,将女孩捧在手掌心,接替他,一辈子唱这首歌给她听,并且,完全做到里头的每一字,每一句。
【作者小语】本篇为《婚书》的对照篇,公平起见,也来篇向怀秀的小醋意^_^
番外/极短篇/ 身分的进化
那个人喔,在公司被叫“严总”,身分是“总经理”。
回到家,还是被叫“严总”,但身分是“总务”,因为他交往到一个没有理财能力的家伙,干脆摆烂丢给他管。(干笑)
以前,我对外总说是他的“管家”。
前几天,他突然一本正经地向我纠正,应该是“家管”才对。
我后来想了又想,应该是整个家(包含他)都给我管的意思。
这样,算不算地位翻转,绝地大反攻,取得压倒性的胜利?(←自我感觉超良好)
向怀秀早上发了这篇文章,傍晚闲来滑一下动态,看见下方的最新留言里,有他熟悉的那个账号,回上几字——
阅。
签核无误。
还直接画押,签上大名,为本文的正当性背书。
妈呀,这家伙当这是他平日在签的公文吗?好君临天下的口吻,就差一句“准卿所奏”了。
但——好萌。
好想冲到他面前给他亲亲抱抱,甜到可以完全无视下方的暴民抗议——
保安!可以让人这样闪了又闪、闪了再闪吗?!(怒)
后记 楼雨晴
据说,我只剩33行的空间可以写后记了……(望天)
这次不啰嗦,长话短说,反正我要说的大致都利用《邀宠》的花絮空间说完了……(这样公器私用真的可以吗?)
感谢每一位购买本书,用实际行动支持作者的各位,这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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