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习性活在一个全然不适合的躯体里,我的研究似乎失败了,鸡和狗在几天後就死亡,骆驼拖了一个月,马存活了七个星期,鹦鹉半年,活最久的是一只猴子,他和他身体里面的鹦鹉活了两年半。”
兰尔思放下了手中的杯子,顿了顿,然後继续说道,“当我认为我的研究彻底失败的时候,我从一个朋友口中知晓了戈卿先生你这个欧洲黑社会里的传奇人物,希望我贸然登门,不会给戈卿先生你造成任何的困扰。”
戈卿不耐烦地拉了一下自己的筋,懒洋洋地瞪他,“你说这麽多,都还没有说到重点,我最讨厌人转弯抹角了,你有话就说有屁快放!”
“你真的甘心在这个躯壳里活一辈子吗?”兰尔思说这句话的时候,原本忧郁的淡金色眼眸倏忽地闪过一阵兴奋的光芒,“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这个躯壳,重获新生?”
“你真的可以帮我做到?”戈卿语气中充满了不肯定。
怎麽可能不想?
他当然想啊!他希望可以和亨利手牵著手漫步在街头上,他希望用自己的手掌去抚摸亨利相较以往成熟了不少的脸,他希望可以用人的身体给予亨利一个真正的拥抱。
这一切他都渴望许久了。
他口中的不在意,他口中所谓的洒脱统统是假的,他怎麽可能不在意呢?!那些故作潇洒的话语只是被绝望和失望硬挤出来的自我安慰而已。
他曾经自我安慰只要活著就好,只要可以待在小笨熊身边就好,但这身毛茸茸的身体又确实地带给他无数的不方便和困扰,他是多麽地想,多麽地想把亨利拥入怀中,用自己的唇去亲他,用自己的掌心去感受他。
当戈卿正在充满希望地望著兰尔思当儿,後者原本光芒万丈的眼睛却突然暗了下来,他想了想,把右手五根手指摊开来给戈卿看,“就算我再有自信,也不可能给你十成的把握。五成,我有五成的把握把你的灵魂换到另外一个躯体上。”
“五成?太少了!”
兰尔思耸肩,“这是我第一项以人为主角的魔术,你不可能要求我给你百分之百的把握。”
“那你要把我的灵魂换到哪个躯体上?”
“随便,由你去寻找,找一个植物人或者快要闹死的病人,他们的灵魂都不会存在了,我相信以你爱人的权势和身份,要买来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应该不是一件难事。”兰尔思肯定地说道,“我只需要你一个点头还有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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