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在我身边,你所爱的,我都给你,你不爱的,我们不会做。”
你听,爱人的话比音乐更好听,比迷药更醉人。如果肯坐下来,等着堕落与腐烂,会得到短暂的快乐与幸福,如果站起来走开,会得到一生的心痛,如何选择?可是,看着自身腐烂,也是一件相当痛苦与恶心的事。凌晨问曾杰:“你喜欢疼痛吗?”
曾杰沉默一会儿:“不是,不完全是疼痛本身。”如果削苹果割破了手,他是不会喜欢的,他所喜欢的,是由某一个他喜欢的人施予的,适度的在他能承受范围的,屈辱感比疼痛更重的鞭笞,当然,适度的疼痛就象川菜里的辣椒,是必要的。
凌晨问:“你是不会喜欢那种会对你产生严重伤害的,只是为了折磨你而进行的鞭打的,是不是?如果疼痛超出了你能忍受的限度,你是否会对这种嗜好产生恐惧?”曾杰沉默,半晌道:“我不愿意。”
我不愿意接受那种折磨,我也不愿意放弃这种嗜好。凌晨的一只手轻轻抚摸那只黑白相间的鞭子,如果…曾杰会不会从此放弃这个可怕可笑变态的性幻想呢?
那个男人在他鞭子底下翻滚挣扎的幻想,与手指接触鞭子的质量,凌晨忽然间觉得全身发软,那是…那是什么?曾杰看到,凌晨自己也发觉,他竟然勃起了。凌晨烫伤了一般地缩回手,他涨红了脸。
曾杰咽一下唾沫,没敢出声,他也为凌晨的设想而性致勃勃了。凌晨的意思是:“如果我用鞭子抽你,到你不能忍受的地步,你是否会从此对这种事产生恐惧与厌恶心理,然后变成一个正常人呢?”
可是这个设想居然让他们两个都很兴奋。凌晨惊呆了,原来他与那个男人并无不同,如果他不控制自己,他就会变成曾杰一样的人。如果只是想,那还不算变态吧?人人都可以幻想同几个女人做爱,可是只有真的做了,才是变态。
凌晨站起身来,可是他的手心滚烫,喉咙干涩,留下来,留下来,他脸涨得更红,头上细细地渗出一层汗来,凌晨问:“我怎么了?”
掌心奇痒入骨,忽然之间,皮肤的饥渴全部回来,而且全部滚热滚热从外到里地火热地烧着凌晨。是去是留?曾杰直起身子:“不,凌晨,不!别走,我不会这样对你,我发誓我不会,别走!”
曾杰道:“凌晨,我的为人是否会因为你看到这些而改变?那只是性爱前的一个游戏,你喜欢,当然好,你不喜欢,也没什么。每个人的喜好不一样,可是每个人都会因为适当的羞辱而兴奋,难道不是?”
凌晨全身颤抖,他难道不是?他偏偏是,他喜欢曾杰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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