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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间小饭馆[美食] 第62节

手。

盘子里的大盘兔金红油亮,色彩鲜艳,香气浓厚,只冲击着人的视觉,让人等不及想立刻将其通通卷进口中。

小夏第一个去夹大盘兔,嫩嫩的兔肉软烂入味,不腥不柴,鲜嫩可口,爽滑香辣,味重醇厚,对于味觉来说极具冲击感,一瞬间就占据了味觉中心。

烧的软耙耙的土豆软糯香润,甜甜的,每一寸都透着辣香。而辣香里又透着肉香,细腻中带着粗犷的肉香,极其入味。

“这土豆烧得跟肉一样好吃。”吴桂芳止不住喟叹,然后她又去夹大盘兔里的宽粉。

透明的宽粉亮晶晶的,吃起来很q弹筋道,里面渗进了汤汁,吃起来香辣鲜美,很是爽口。

吴桂芳吸溜着宽粉,说:“单吃这宽粉我都能吃两碗。”

小夏也嗦着宽粉,“我能吃三碗!”

李长贵说:“珠珠,宽粉怕是不够吃,还有没?”

“我再去煮一些。”袁如珠起身去灶屋,很快端来煮好的宽粉,拌进大盘兔里。

一家人齐齐嗦着亮晶晶的宽粉,屋子里都是吸溜吸溜的声音。

袁如珠吃着酸酸脆脆的胭脂萝卜,说:“今天吃大盘兔,明天吃大盘鸡。”

小夏鼓掌:“好诶!”

小秋问:“姐姐,大盘鸡好吃吗?”

“好吃的,和大盘兔一样好吃。”

吴桂芳他们以前没吃过大盘鸡,也不怎么了解这道菜,还是之前珠珠说了这道菜,他们才知道原来这是一道新疆菜。

“新疆人还挺会吃的。”吴桂芳又嗦了一口宽粉。

“咱们国家每个民族的人都挺会吃。”袁如珠笑笑。

李长贵突然想起了什么来,“明天可能吃不了大盘鸡了。”

袁如珠:“为什么?”

“明天要去吃酒(吃酒席),王宗林大儿子娶媳妇,咱得去吃酒。”

王宗林是杂货店老板。他大儿子明天娶媳妇,要摆酒席。

“哦,那明天就去吃酒吧,以后再做大盘鸡吃。”袁如珠想起了这件事。

以往,若是要去哪里吃酒,小夏小秋最高兴了,因为吃酒可以吃很多好吃的,可以吃好多好多肉,村里其他孩子也一样,吃酒对他们来说是很开心的事。所以他们总是期盼着去吃酒。

但是现在小夏小秋却不那么期盼吃酒了。现在他们天天吃大鱼大肉,所以也就不那么期盼吃酒了。

次日,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里,袁如珠缓缓转醒。她听着鞭炮声,心想肯定是王宗林家放的鞭炮。

吃过早饭后,袁如珠见吴桂芳他们都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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