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。他腿脚不好,每至下雨或下雪天会疼得一瘸一拐,听说他早年跟着安国公江霖打过鞑靼, 如今安国公还留在北疆驻守,他跟那些受了伤的兵士们一同下来了。老定国公和安国公是忘年交,帮着安置了他退下来的兵士们,老余因为擅长烹饪, 就被安排进了北镇抚司的后厨。
都说得罪谁也别得罪医者和厨子, 坐狼奴身旁的锦衣卫校尉金参见老余面色不好, 帮着狼奴解释道:“嗨呦, 这我给他盛的,哪知道他不爱吃……老余你跟个孩子计较啥,我盛的我吃嘛!”
这些校尉不是家里有狼奴这般大的孩子,就是有他这般大的弟弟妹妹,见他总不爱说话,以为他害羞,每回都给他把饭盛得满满的。狼奴虽吃得慢,倒也能吃得干净。
金参是这些人里头年纪最小的,十七岁的锦衣校尉,平日就是被照顾的那个,只能喊别人大哥,如今来个比自己还小的狼奴,就格外关照他。
“让他吃完。这么大的孩子,还能不会自己盛饭?”老余拿烟斗往金参伸去端碗的手上一敲,金参“嗷”一声甩手跳起来。老余收了烟斗一坐一抽,饭堂里顿时烟雾弥漫。
狼奴皱了眉。倒不是因为他的话,而是因为烟味太难闻。他讨厌这种东西。
“你不要抽,我吃不下。”
老余哼笑,又抽一口,吞云吐雾着:“我给你饭吃,你还烦我抽烟斗?”
“难闻。你的饭好吃,闻着就变难吃了。”
众人都笑起来,金参也道:“刀疤余,你可少抽点吧,我姑舅姥爷抽得天天咳,最后一口痰没上来,硬生生卡死了,就几年前的事儿。”
“你小子敢咒老子?”老余扬烟斗作势又要打过去,金参偏身一躲,烟斗落了空。
金参嘀嘀咕咕抱怨两句,老余往地上磕了磕烟斗,别回了腰上。
众人笑闹着开了饭堂的窗,待烟味儿散去后,狼奴捧起比他脸还大的碗,皱着眉头把粥喝完了。
年嬷嬷也说过,不能浪费粮食,他要做懂事的小狼。
刀疤余这才满意了,起身去拿木质推车,开始收拾桌上的空碗碟。众人见状纷纷自觉地把碗摞成一摞给他放推车上。金参伸手要拿狼奴的海碗,却被狼奴摇头拒了。
他一手捧碗,一手拿着小木偶,歪头打量着被老余慢慢往前推的推车,在离推车还有一丈多的位置,他忽然如使飞镖般手腕运力把碗扬了出去,霎时间众人惊得直抽气,只听“嗙啷”一声,那大海碗竟不偏不倚完完整整落在了那堆碗碟上。
饭堂内安静了一瞬。
狼奴冲也明显愣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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