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我只是一个跛脚的十七岁高二男生,我们能做什么?」
「不,你不是。」
我看着她漠然的表情,然后忍不出噗哧一声笑出来。
「看看这个,这不够客观吗?」我敲了敲手上的铝枴杖,发出「鏘鏘」的声响:「然后,你要我带着这东西去『埋伏』,嗯?抓兇手?」
「你不需要带着这东西,」她深褐色的瞳仁夹着夕阳馀暉的火红像是要烧透我的视网膜般:「你不需要。」
我按奈不住从心底燃起的怒火,咬牙切齿地压着声音:
「听着,也许你真的有一双灵敏的眼睛及一颗擅于推理的头脑,但你不会知道一个人的心中真正需要的是什么!」
我从书包里拿出那把社团钥匙扔在她面前:
「你要继续你的侦探家家酒,随便你,但别把我牵扯进来。」
然后转身,撑着枴杖往反方向离去。
谋杀?埋伏?
真是莫名其妙!
如果只是昨天那样找一隻失踪的狗还好说……不不,说到底,我为什么要跟她一起出来找狗?
我的目的不就是找一个掛名的社团,然后在社团活动室里自习,补上因为转班而落上一大截的学习进度吗?为什么会随波逐流地出现在这阳明山上的住宅区,然后捲入一场谋杀案?
……说起来,我的人生还有什么目的吗?在失去跆拳道之后。
而在我一边拿起手机准备叫计程车,一边一拐一拐地尽可能快步远离那名少女时,却无意间听到──其实近乎听不到──少女捡起钥匙时的,钥匙圈碰撞出的轻脆声响。
「……是的。我不知道……」
但后续的话语已经被四周的杂音抹去,我已听不到。
※
其实我并不是喜欢运动的人。
说起来,我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。阅读,一点点;电玩,普通;电视卡通,还好。小学的下课时间,除了回家做功课之外,没有其他的活动。不过学业成绩也是一般般。而除了体育课之外,很少打球或跑步,甚至不会找朋友去公园玩鬼抓人。
除非必要,我并不喜欢活动身体。
讨厌流汗后衣服黏在身上。讨厌喘不过气的感觉。讨厌输掉比赛时的悔恨以及对自己尽了全力后仍差人一截的不甘心。
所以除非必要,我不想运动。
不过对于在学校交不到朋友的我来说,很快我就有「必要」了。
先是在放学后被几个高年级的小孩讨钱。我拒绝了。被打。
然后同样是讨钱。拒绝后逃跑。跑不过,被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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